农村户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可以,农村宅基地 使用证没有的,能去发证机构申请办理补领。现在农村补领宅基证确实非常多,因为以前归属于啥都没有的或者是并没有这种观念。补领宅基地使用证也不是很难,首先是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实,这一问题不大,大部分村民委员会都是会给开具的。只需手里拿着这一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实,到乡政府,就可以将这一宅基地使用证给办理好了。
现阶段这一农村宅基地补领问题,也和现今“一户一宅”相对应。假如你户籍上已经有农村宅基地了,这时候就不能再进行登记了。由于不符一户一宅的政策,下面必须做的就是单独立户。由于乡村有些时候,这一户口簿全家都是在一起的。已经结婚的孩子还是在父母的户口本上,这一通常是村里人针对户口没啥定义,并不像大城市这一户口至关重要。
如果这个农村宅基地是在历史上留下来的,一直沿用迄今,从来就没有办理过一切证件的。像这种情况,可以按如今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再次补领。最先写一个申请书,让村民委员会盖一个章,然后寻找城镇土地资源主管机构签名允许补领,最后再到当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进地补领就行了。这样的事情补领有效证件是比较简单的。
在农村擅自提升宅基地面积建房的不在少数。像这样的那时候由于自己知道自己多占农村宅基地而没证件办理的, 了解一个人去证件办理会挨惩罚,所以没有证件办理的。如今还可以递交申请开展补领,补领的流程都是一样的,但不同的英文会对违规多占据宅基地总面积进行处罚。
农村宅基地不符确权登记标准而没办理的。像这样的,基本都是归属于并没有审批,而随意开展修建的。对于这种住房,假如合乎“一户一宅”现行政策还可以进行补领,假如违反了“一户一宅”原则的,不管什么原因都是属于违章建筑,这样的事情是很难证件办理的。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前没办宅基证现在怎么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